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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app 拴好“文明绳”!这份文明养犬倡议书,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6-01-23 01:54 点击次数:171

开云app 拴好“文明绳”!这份文明养犬倡议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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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养犬,宠爱有方

做文明养犬人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安全、有序、清洁、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助力城市文明建设,我们向全体市民,特别是养犬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犬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

二、在限养区除观赏犬外,不得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

三、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或用笼具装载,尽量为犬只戴嘴套;

四、中心城区内的养犬人需到农业部门认定的动物狂犬病定点注射诊疗机构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限养区内的乡镇养犬人需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

五、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六、携犬出户应当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

七、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商业街、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宗教场所、广场、公园、公共绿地、车站等公共场所(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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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乘坐小型出租车应征得驾驶人同意;

九、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责任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往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名文明、自律的养犬人!

今年起,不规范养宠

最高拘留10日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

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增2类违规行为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还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新增了2种针对违规行为的规定:

一、违规饲养危险动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的刚性约束划定行为边界

文明的柔性引导涵养社会新风

享受爱犬带来快乐的同时

就要承担起养犬责任

文明养犬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爱犬赢得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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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宠

这些知识要牢记

遵守规章、文明养犬

让我们一起

建设和谐、文明的美好城市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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